各区县人事局、发展改革委,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64号)安排,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日期定为10月31日、11月1日,现将我市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10月31日
上午:9:00~11:30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下午:2:00~4:30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2009年11月1日
上午:9:00~11:30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2:00~5:00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09年8月1日至5日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行报名,有关事项通过该网址查询。
四、考试收费标准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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