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领证须知:
1、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考生往返奔波,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不需到现场提交制证照片。
单科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单科合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上面的照片,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打印制作,也不需提交照片。
2、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由于个别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格式,影响冲印效果,不能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我中心网站上公布照片不合格考生的信息,请考生及时查询,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更换照片,以免耽误证书领取。
3、由于本次考试合格考生较多,为满足考生需要,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方便考生尽快拿到证书,我中心拟为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及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开通邮寄证书(合格证明)服务。合格考生需在网上办理邮寄手续,由天津邮政EMS提供邮寄服务,具体邮寄事项说明将于近期在我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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